大屏幕上,出現了歌曲的名字。
《起風了》
一個很文藝,也很普通的名字。
很多人都愣了一下。
這似乎是一首新歌。
唐櫻舉起了話筒,閉上了眼睛。
當她再次睜開時,眼底仿佛有星河流轉。
她開口了。
聲音干凈,通透,帶著一絲恰到好處的溫暖,像午后的陽光,輕輕灑在每個人的心上。
“這一路上走走停停。”
“順著少年漂流的痕跡。”
“邁出車站的前一刻。”
“竟有些猶豫。”
沒有華麗的辭藻,也沒有復雜的旋律。
平鋪直敘,像是在講一個故事,又像是在訴說一種心情。
臺下,許多即將畢業離校的大四學生,心臟沒來由地一緊。
這歌詞,寫的不就是他們嗎?
四年時光,匆匆而過。
當真的要邁出校門,奔赴下一場山海時,心中那份夾雜著不舍、迷茫和期待的復雜情緒,竟被這簡簡單單的幾句詞道破了。
唐櫻的歌聲還在繼續。
“不禁笑這近鄉情怯。”
“仍無可避免。”
“而長野的天。”
“依舊那么暖。”
“風吹起了從前。”
她的聲音里,帶上了一絲淡淡的笑意和懷念。
那歌聲,仿佛真的變成了一陣風,吹開了記憶的閘門。
大一剛入校時的青澀與懵懂。
第一次參加社團活動的緊張與興奮。
為了期末考試,在圖書館通宵復習的疲憊與充實。
和兄弟們在宿舍里,為了看一場球賽而徹夜狂歡。
在未名湖畔,與那個心儀的女孩,第一次牽手的悸動。
一幕一幕,如同泛黃的老電影,在每個人的腦海里,緩緩放映。
音樂的節奏,開始變得明快起來。
“從前初識這世間。”
“萬般流連。”
“看著天邊似在眼前。”
“也甘愿赴湯蹈火去走它一遍。”
唐櫻的聲音,陡然拔高,充滿了少年人特有的,那種一往無前的銳氣和天真。
臺下的學生們,只覺得心頭涌起一股熱血。
是啊。
誰的青春,不是這樣?
以為未來就在眼前,以為自已無所不能。
懷揣著改變世界的夢想,一頭扎進這滾滾紅塵。
哪怕頭破血流,也甘愿。
“如今走過這世間。”
“萬般流連。”
“翻過歲月不同側臉。”
“猝不及防闖入你的笑顏。”
歌聲又變得溫柔,繾綣。
像是在回憶里,看到了某個重要的人。
那個人的笑,足以抵御世間所有的風霜。
前奏和主歌部分的鋪墊,已經將所有人的情緒,都調動到了一個臨界點。
就在這時,副歌,降臨了。
唐櫻的聲音,在一瞬間,徹底釋放。
像掙脫了所有束縛,掙脫了地心引力,向著無垠的蒼穹,扶搖直上!
“我曾難自拔于世界之大。”
“也沉溺于其中夢話。”
“不得真假 不做掙扎 不懼笑話!”
那聲音里,有一種掙扎之后的釋然,有一種看透一切的灑脫。
那是一種直面世界的勇氣!
臺下,一個平日里最是沉默寡言的物理系學霸,不知不覺間,已經攥緊了拳頭,眼眶通紅。
他想起了自已為了一個科研項目,熬過的無數個日夜。
想起了那些枯燥的數據,和一次次失敗的實驗。
想起了旁人的不解和嘲笑。
他曾經也迷茫過,也想過放棄。
可當他聽到這句“不得真假,不做掙扎,不懼笑話”時。
滿心激動,對的,一切努力都值得。
“我曾將青春翻涌成她。”
“也曾指尖彈出盛夏。”
“心之所動 且就隨緣去吧。”
“逆著光行走 任風吹雨打。”
唐櫻的聲音,在高亢中,又帶著一絲宿命般的溫柔。
那是一種,屬于年輕人的,最純粹,也最決絕的浪漫。
我愛過,我瘋過,我為了我的夢想,為了我愛的人,燃燒過我的整個青春。
這就夠了。
至于結果如何,隨緣去吧。
只要我還在路上,只要我還在逆著光行走。
那所有的風雨,都不過是沿途的風景。
所有人都被這首歌里,那股龐大的,關于青春、夢想和成長的史詩感,給徹底淹沒了。
只是癡癡地看著舞臺上的那個人,任由那歌聲,在自已的心臟上,一下一下地敲擊。
這首歌,唱給他們。
也唱給,每一個有過青春的人。
短短的一段副歌結束。
音樂再次回歸平靜,只有鋼琴的單音,在安靜地流淌。
唐櫻的聲音,也隨之放輕。
“短短的路走走停停。”
“也有了幾分的距離。”
“不知撫摸的是故事 還是段心情。”
如果說,剛才的副歌,是青春里最熾熱,最張揚的吶喊。
那么這一段,就是夜深人靜時,回望來路時的低語。
那段路,不長,也不短。
走過之后才發現,曾經以為驚天動地的大事,如今看來,不過是一段心情。
“也許期待的不過是 與時間為敵。”
“再次看到你。”
“微涼晨光里。”
“笑得很甜蜜。”
唱到這里,唐櫻的唇邊,也浮現出一抹極淺的笑。
那笑容,干凈,溫暖,像是清晨的第一縷陽光。
臺下。
前排的位置上,一個戴著眼鏡的女生,再也忍不住,捂著嘴,低低地哭了出來。
她的腦海里,浮現出一個穿著白襯衫的,干凈的少年。
那是她的初戀。
他們一起在圖書館占座,一起在深夜的操場上散步。
他會在每一個微涼的清晨,提著熱騰騰的豆漿和包子,等在她的宿舍樓下。
那個笑容,和歌里唱的,一模一樣。
只是后來……
后來,他們還是分開了。
他們終究,沒有敵得過時間,也沒有敵得過距離。
她以為自已已經忘了。
可這首歌,像一把鑰匙,輕易地就打開了她塵封已久的記憶。
原來,他一直都在。
在每一個,微涼的晨光里。
后臺的監視器前。
王主任的眼眶,也有些濕潤。
他想起了自已的大學時代。
那個時候,沒有手機,沒有網絡。
聯系全靠書信。
他和他的妻子,就是筆友。
一封封信,從北方的京城,寄到南方的水鄉。
信里,聊的是理想,是未來,是朦朧的,不敢宣之于口的愛意。
畢業后,他為了她,放棄了留校的機會,義無反顧地去了她的城市。
那個年代的愛情,很慢,很純粹。
一輩子,只夠愛一個人。